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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工程施工工艺之电气线路的铺设
发布日期:2013-03-12 11:56:57施工工艺
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逐项检查操作质量,在工程完工后,对施工质量进行评定,并备好质量保证资料,保证交付使用的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满足使用功能。
11、电气线路敷设
A.11般规定
1.电缆(线)敷设前,做外观及导通检查,并用直流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电阻不小于5MΩ;当有特殊规定时,应符合其规定。
2.线路按比较短途径集中敷设,横平竖直、整齐美观、不宜交叉。
3.线路不应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有腐蚀性介质排放、潮湿以及有强磁场和强静电场干扰的区域;必要时采取相应保护或屏蔽措施。
4。当线路周围温度超过65℃时,采取隔热措施;位处有可能引起火灾的火源场所时,加防火措施。
5.线路不宜平行敷设在高温工艺设备、管道的上方和具有腐蚀性液体介质的工艺设备、管道的下方。
6.线路与绝热的工艺设备,管道绝热层表面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0mm,与其他工艺设备、管道表面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50mm。
7.线路的终端接线处以及经过建筑物的伸缩缝和沉降逢处,应留有适当的余度。
8.线路不应有中间接头,当无法避免时,应在分线箱或接线盒内接线,接头宜采用压接;当采用焊接时应用无腐蚀性的焊药。补偿导线宜采用压接。同轴电缆及高频电缆应采用专用接头。
9.敷设路时,不宜在混凝土土梁、柱上凿安装孔。
10.线路敷设完毕,应进行校线及编号,并按11条的规定,测量绝缘电阻。
11.测量线路绝缘时,必须将已连接上的设备及元件断开。
B.电缆的敷设
1.敷设电缆时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7℃。
2.敷设电缆时应合理安排,不宜交叉;敷设时应防止电缆之间及电缆与其他硬物体之间的磨擦;固定时,松紧应适度。
3.多芯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外径的6倍。
4.信号电缆(线)与电力电缆交叉时,宜成直角;当平行敷设时,其相互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5.在同11线槽内的不同信号、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应分类布置;对于交流电源线路和连锁线路,应用隔板与无屏蔽的信号线路隔开敷设。
6.电缆沿支架或在线槽内敷设时应在下列各处固定牢固:
(1)电缆倾斜坡度超过45°或垂直排列时,在每11个支架上。
(2)电缆倾斜坡度不超过45°且水平排列时,在每隔1~2个支架上。
(3)和补偿余度两侧以及保护管两端的11、第二两个支架上。
(4)引入仪表盘(箱)前300~400mm处。
(5)引入接线盒及分线箱前150~300mm处。
7.线槽垂直分层安装时,电缆应按下列规定顺序从上至下排列:
- 仪表信号线路;
- 安全连锁线路;
- 交流和直流供电线路;
8.明敷设的信号线路与具有强磁场和强电场的电气设备之间的净距离,宜大于1.5m;当采用屏蔽电缆或穿金属保护管以及在线槽内敷设时,宜大于0.8m。
9.电缆在沟道内敷设时,应敷设在支架上或线槽内。当电缆进入建筑物后,电缆沟道与建筑物间应隔离密封。
C.其他要求
- 电线穿管前应清扫保护管,穿管时不应损伤导线。
2.信号线路、供电线路、连锁线路以及有特殊要求的仪表信号线路,应分别采用各自的保护管。
3.仪表盘(箱)内端子板两端的线路,均应按施工图纸编号。
4.每11个接线端子上比较多允许接两根芯线。
5.导线与接线端子板、仪表、电气设备等连接时,应留有适当余度。
二、电源设备的安装
A.供电系统的安装
1.弱电工程的供电设备应在安装前检查设备的外观和技术性能并符合下列规定:
2.继电器、接触器和开关应动作灵活,接触紧密、无锈蚀、损坏。
3.紧固件、接线端子应完好无损,且无污物和锈蚀。
4.设备的附件齐全,性能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B.电源设备的安装
1.设备的安装应牢固、整齐、美观,端子编号、用途标牌及其他标志,应完整无缺,书写正确清楚。
2.固定设备时,应使设备受力均匀。
3.仪表箱内安装的供电设备其裸露带电体相互间或其他裸露导电体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4mm。当无法满足时,相互间必须可靠绝缘。
4.供电箱安装在混凝土墙上、柱或基础上时,宜采有膨胀螺栓固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箱体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3~1.5m;
(2)成排安装的供电箱,应排列整齐。
5.UPS设备安装完毕,应检查其自动切换装置的可靠性,切换时间及切换电压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6.稳压器在使用前应检查其稳压特性,电压波动值应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7.整流器在使用前应检查其输出电压,电压值应符合安装前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8.供电设备的带电部分与金属壳间的绝缘电阻,500V兆欧表测量时,应不小于5MΩ。当安装使用说明书中有特殊规定时,应符合规定。
9.供电系统送电前,系统内所有电源设备的开关均应处于“继”的位置,并应检查熔继器容量。